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措施第十九条有效任何人不得将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禁忌的食品、原料带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禁止借“清真”或者“不清真”之名,干预他人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