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七章 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和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守信教育,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