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第四章 监督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条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聘请人员开展辅助工作,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就具体监督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其工作经费可以在执行机构列支。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