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四十三条有效旅客以及其他人员进出车站和乘坐列车,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维护铁路运营秩序。在车站和列车内,发现旅客以及其他人员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