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中的快速路,需要与铁路交叉的,应当采取立体交叉方式,并优先选择下穿铁路的方案。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