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制度,行政审批、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