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通风、采光、日照,保障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功能。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