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白洋淀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工业集聚区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

工业集聚区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设施等公共设施,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和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全覆盖和无害化达标排放。

环境污染治理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