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室内供热设施,供热设施发生异常、泄漏等故障时,应当及时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报修。

供热企业应用户要求对室内供热设施维修时,应当事先向用户明示维修项目、收费标准、消耗材料等清单,经用户签字后实施维修。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