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第三十三条有效用户自测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提出测温要求。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测温。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和用户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测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