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护利用第五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保护对象腾退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与非首都功能疏解计划的衔接。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的空间和场所可以用于保护对象腾退单位或者个人的安置。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