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公园实行名录和分类、分级管理。公园名录、类别、等级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