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公园内开展团体或者群众活动的,未将活动组织者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公园管理单位,或者在公园管理单位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外进行的,由公园管理单位进行制止,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园管理单位有权采取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封闭相关区域等措施。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依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处罚。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