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治理技术和防治对策的研究,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