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点以及污染排放情况等,针对细颗粒物污染与臭氧污染研究提出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工期,降低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