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