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