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停用排气污染防治装置。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