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本市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周边环境保护建设,给予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