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创新支持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工艺、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科学技术、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园区管理等部门对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开展数字化提升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