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工艺、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

科学技术、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园区管理等部门对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开展数字化提升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