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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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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选举辞职罢免
第四十条
有效
罢免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
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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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