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二十八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会议可以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秘书处起草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于会议举行二十日前发给代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