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会议可以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秘书处起草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于会议举行二十日前发给代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