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以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当大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污染预警等级时,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