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全面统筹县级、乡级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明确土地利用区和土地用途,依法保障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用地需求。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