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投资、提供技术或者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医疗急救事业。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