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加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