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