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七星岩景区周边的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景区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将保护景区周边环境整洁、生态优美等内容列入居民公约,予以规范。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