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第四章 政府数据开放第二十二条有效行政机关在开放政府数据前,应当对拟开放的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