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市政设施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规划区内文物古迹、风景林、古树名木大树和具有民族特色村寨等的保护,禁止各种破坏行为。城镇的古树名木大树,不得擅自砍伐和挖掘移植,由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加强保护。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