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规划区内文物古迹、风景林、古树名木大树和具有民族特色村寨等的保护,禁止各种破坏行为。

城镇的古树名木大树,不得擅自砍伐和挖掘移植,由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加强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