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