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侵害、补种树木,处以树木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