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办法、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墙体绿化、屋顶绿化以及阳台、桥体等立体绿化。

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