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办法、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墙体绿化、屋顶绿化以及阳台、桥体等立体绿化。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