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长期坚持,讲求实效、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每年五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以月促年,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