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幼儿园、中小学等学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