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者教育方式不当,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