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从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应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行政部门的管理,依法开展与家庭教育相关的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指导服务。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