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者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建立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