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盐湖的保护和利用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