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共体育设施和居民住宅区配套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相关部门应当通知体育主管部门参加。

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以及相关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