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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有效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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