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有效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