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未知(-1)

养老机构应当与入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争议的处理方式,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