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五章 服务规范第三十八条未知(-1)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合同载明的照料护理等级以及约定内容,向入住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