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共享水平,增强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有效性,依法纠正和查处影响防雷安全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