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征求服务保障对象对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