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各级机关应当依法公开机关运行保障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